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信息公开资料
一、基础信息
新利·体育(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5501J
法定代表人:汲广林
生产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北道2号
厂区中心经度:117°4′51.28″
厂区中心纬度:39°06′23.90″
联系方式:王圣杰 18526290877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内容: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规模:15万吨/日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环内部分包括北至北运河、丁字沽三号路小区,南至宾水道,东至北门内大街、南开三马路、崇明路、津盐公路,西至华山南路区域,收水面积7310公顷。环外部分包括北至子牙河,东至外环线,南至津涞公路、独流减河,西至西青区区界线,收水面积14537公顷。环外新增由陈台子排水河、独流减河、津涞公路围合的区域,收水面积28km
2。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二期建成投产前,新厂和老厂共同承担咸阳路污水系统的污水处理。
二、排污信息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污水。污水中的特征污染物指标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污水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东南出水泵房,排放口编号为:DW001。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1642.5吨/年,氨氮116.1吨/年,总氮547.5吨/年,总磷16.43吨/年。出水执行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出水污染物浓度已上传至天津市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发布系统平台https://zxjc.sthj.tj.gov.cn:8888/PollutionMonitor-tj/publish.do,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浓度×处理水量。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根据天津市水务局相关文件要求(津水函[2019]23号和津水函[2019]105号),为保障咸阳路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能力满足实际进水量要求,进一步提高天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在咸阳路污水厂(新厂)二期项目建成运行前,继续临时运行老厂,运行规模15万吨/日,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简称“地标A”标准),并要求项目于12月15日完成1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因此咸阳路污水厂(老厂)短期内不进行拆除, 需要对现有构筑物进行改造并临时运行,使现有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具备1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出水水质达到“地标A”标准,保证收水范围内的污水全部达标排放,降低污水排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019年6月24日临时应急项目动工,2019年9月实现达标排放,2020年11月底完成老厂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
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后处理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初沉池+Bardenpho生物池+二沉池+磁絮凝系统+纤维转盘滤池+臭氧氧化+消毒出水”,污水处理能力 15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天津市“地标A”标准,排入大沽排水河。
恶臭处理设施:全厂共设两种恶臭处理工艺。一种是全过程除臭,通过在生物池培养除臭菌种,回流至进水前池实现全过程除臭;另一种是生物除臭,对预处理区和泥区设施进行加盖封闭后,废气通过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
噪声处理设施:现有噪声主要来自设备间内的机械设备噪声,主要包括水泵、鼓风机、脱水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间内均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在生产运行中保证设备的运转情况良好,使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环评进行建设落实,临时应急项目环评批复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审批单位为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10月23日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上登记。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规定,编制了《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共分为十三个部分,即:总则、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和措施、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培训与演练、奖惩、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日期、附图与附件。